知识产权恶意投诉是指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出于不正当竞争、敲诈勒索等目的,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或滥用通知删除规则等方式,向电商平台或其他网络服务提供商提出不实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导致被投诉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恶意投诉问题日益凸显,成为阻碍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这些恶意投诉不仅给被投诉方带来了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还破坏了电商平台的正常经营秩序,影响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一、知识产权恶意投诉的主要表现
1、提交虚假侵权证据:投诉人自身并不拥有任何知识产权,却通过伪造或变造权利证书、鉴定意见等手段,向电商平台投诉,导致被投诉方的商品链接被下架,从而遭受经济损失。
2、恶意注册非显著性商标或专利:投诉人利用商标审查、专利审查中的漏洞,注册一些与知名品牌相似但并非显著性的商标或获得类似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权,然后据此对平台卖家进行投诉,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3、变造权利凭证:投诉人明知以其真实的商标注册证进行投诉不能达到目的,便伪造商标注册证后向网购平台进行投诉,这种维权手段具有明显的不正当性。
4、持续错误通知:投诉方无正当理由,持续以尚未经法院生效裁判认定的争议事实进行投诉,给被投诉方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二、知识产权恶意投诉的成因分析
1、利益驱动:不法分子利用电商平台“通知删除”规则的漏洞,通过恶意投诉来敲诈勒索或打击竞争对手,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2、制度缺陷:“通知删除”规则在设计上存在一定的抽象性和模糊性,缺乏具体而微的操作性规定,导致恶意投诉人有机可乘。

3、信息不对称:知识产权授权确权、权利限制等信息在权利人、电商平台和被投诉方之间存在不对称,使得恶意投诉人能够利用这种信息差进行操作。
三、法律规制与司法实践
针对知识产权恶意投诉问题,我国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已经采取了多项措施进行规制。
1、完善法律法规:如《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了电商平台经营者在接到侵权通知后应采取的必要措施,并对恶意投诉行为提出了加倍赔偿的要求。《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将恶意投诉行为纳入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畴。
2、加强司法审判:各级法院通过典型案例传递对恶意投诉行为的规制态度,明确恶意投诉的法律后果,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布的“网络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中,就包含了多起恶意投诉相关案例。
3、发挥平台自治作用:电商平台应建立健全内部治理规则,对于涉嫌恶意投诉的行为进行甄别和处理,平台还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营商环境。
四、百科知识问答
问:什么是“通知删除”规则?它在知识产权恶意投诉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答:“通知删除”规则是指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在接到权利人关于其平台上存在侵权内容的通知后,有义务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防止侵权行为进一步扩大的规则,这一规则起源于美国的《千禧年数字版权法》(DMCA),旨在为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提供侵权豁免的规定,在我国,该规则被引入并体现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中,在知识产权恶意投诉中,“通知删除”规则成为了恶意投诉人得逞的关键工具,他们利用该规则的漏洞,通过虚假陈述、伪造凭证等手段向电商平台提出不实的侵权投诉,导致被投诉方的商品链接被下架、信用等级降低甚至错过重要购物节等经济损失,完善“通知删除”规则的具体操作性规定是遏制知识产权恶意投诉的重要途径之一。
知识产权恶意投诉是当前电商领域面临的一大挑战,需要政府、司法机关、电商平台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加以规制和打击。
评论列表
知识产权恶意投诉行为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若遭遇恶意投诉,可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遏制恶意投诉的蔓延。
知识产权恶意投诉行为,如起诉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应依法严厉打击,维护公平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