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作为中国经济特区,企业数量众多,年度报告报送是每家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凡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均需按规定期限提交年度报告,以下就深圳企业提交年报的具体流程、注意事项及相关规范进行说明。
年度报告报送的法律依据与时间要求
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于2014年正式实施,取代原有的企业年检制度,根据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逾期未报送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年报报送的具体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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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官方系统
企业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进行报送,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后,选择“企业信息填报”模块,进入登录页面。 -
身份认证
企业可选择电子营业执照、工商联络员登录或数字证书等方式完成认证,首次登录需先注册工商联络员,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络员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进行验证。 -
填写年报信息
登录后选择“年度报告填写”,系统将显示需填报的表格,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网站或网店信息、对外投资信息等,填写时需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与财务报表、行政许可等内容一致。 -
预览并公示
填写完成后,务必点击“预览并公示”确认各项信息无误,提交后年报内容将即时对外公示,企业可返回主页面查看公示状态。 -
存档备查
建议企业下载或打印年报公示凭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归档保存,以备后续核查。
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
- 数据准确性:企业需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填报错误,可在6月30日前登录系统修改,但修改记录会予以公示。
- 零申报要求:即使企业未开展经营,也需依法进行“零申报”,并填写相关情况说明。
- 外商投资企业:外资企业除需填写常规年报内容外,还须提交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并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同步报送。
- 个体工商户:可选择线上填报或向属地市场监管所提交纸质年报。
未按规定报送的后果
企业逾期未报送年报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满三年仍未履行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到联合惩戒,影响企业招投标、银行贷款等经营活动。
深圳企业年度报告报送工作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企业应当高度重视此项法定义务,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及时、准确地完成填报,市场监管部门亦持续优化系统功能,提供线上指导服务,助力企业高效合规完成年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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